武术字〔2015〕279号 中国武术协会关于举办 “2015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管理部门),各行业体协武术管理部门,武术之乡,有关体育院校、师范院校和武术馆校,中国武术协会各单位会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湖南省体育局主办,湖南省武术协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5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大赛”定于2015年11月7日至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请按《2015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大赛规程》的要求认真组队,做好参加考试准备。有关事宜请登陆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http://dw.wushu.com.cn查询。
附件:2015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大赛规程
中国武术协会 2015年8月19日 附件 2015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大赛规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湖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湖南省武术协会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四、参加对象 凡符合本次国考“报名资格”的武术工作者、传承人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考试项目与晋段标准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戳脚、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五祖拳、咏春拳、自卫防身术的六段单练、对打套路共2项。自卫防身术报考者,须加试“拆招”。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自行选取自己擅长的1项单练套路、或对练套路。 注:自卫防身术报考者,若只参加晋段考试,免“自选项目”;若参加全能奖争夺,仍须参加“自选项目”考试。 3.展示项目:除已报规定和自选项目外的任何武术项目,能进一步展示本人武术技能的项目。 (二)理论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限于考生所报考项目教程,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为准。 2.答辩 凡报考七段,必须参加理论答辩考试。 (三)晋段标准 (1)申报六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分以上,理论考试成绩达85分以上,可晋升六段。 (2)申报七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5分以上,理论考试和答辩成绩总分达到160分以上,可晋升七段。 六、报名资格 (一)已取得六段并符合正常晋升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可推荐2名已取得六段,但年龄或晋段年限未达到要求者,参加七段晋段考试。 (三)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可推荐2名无段位,但已达到六段水平者参加六段晋段考试。 (四)2015年段位制试点省和武术之乡试点单位可推荐破格参加晋升六段、七段考试者各2名。 (参见附4:破格参加国考的条件及“推荐表”样式) (五)凡报名者,报名时均须报送本人申报规定项目1-5段技术演练光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duanweiban@126.com。 七、参加办法 (一)省区市武术协会、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大学或体育学院武术协会可组队参加考试。各代表队可报领队、随队指导员各1名。 (二)凡是申报晋升段位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共3项的考试。 (三)凡是申报参加段位全能考试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展示项目共4项的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运动员须穿着中国武术段位制训练服或指导员服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参见附5:服装标准与购买方法)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规则 1.规定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自选项目和展示项目中,传统武术类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版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竞技武术类项目采用2012年版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武术功法类项目采用2006年版的《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二)年龄分组 A组30-45岁(1985年12月31日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B组45-65岁(1970年12月31日前—1951年1月1日后出生); C组65岁以上(195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九、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国考授段奖 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晋段标准者,颁发段位证书。 (二)段位国标奖 各规定项目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三)段位全能奖。 各项目第1名,可选择1项参加复试(对打项目须注明陪练),按复试得分与原有总分之和,排列名次,颁发证书和奖金。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000元。 (四)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会设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二)晋段认定费、证徽工本费:凡取得晋升六段、晋升七段资格者,按段位制文件规定到会务组缴纳此项费用。 (三)参加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如需大会联系食宿处所,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十一、国考组委会,由主办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国考的组织工作。 十二、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符合条件的段位制考评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规定,执行考评和监察职责。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 1.2015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2015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报考者的段位申报表、规定项目一至五段技术光碟,申请破格晋升六段、七段者的“推荐函”,段位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一并寄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同时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邮箱E-mail: duanweiban@126.com。上述表格可从 http://dw.wushu.com.cn/表格下载服务区域下载。 2.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将于 (二)报到时间 1.各代表队于2015年11月7日,到长沙市天心区报到(报到地址另发,报到日当天晚7时召开领队或指导员会议)。 2.考评员于2015年11月6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会议,进行考前学习。请自备考评员服装、徽饰、黑色皮鞋。 (三)报到时上交报名费和相关材料 1.查验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以代表队为单位交《责任声明书》。各代表队运动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未签署的运动员不能参加考试。 3.交报名费。 十四、其它 1. 运动员在报名后,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在11月7日18:00之前向编排记录组提出书面申请,每更改一项交人民币100元。规定项目,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7日18:00之前,由本队领队或指导员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国考组委会会务组(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酒店和房间号),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所提出的申请修改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予以更改。 3.考生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考处理。 4.为了保证公平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各代表队和全体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考试、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段位制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路平、陈晓卉 联系电话: 010-64912172,64912205 传 真: 010-649124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duanweiban@126.com (二) 湖南省武术协会 联
系 人:瞿才学 15802537187 李 静
15874992232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1号,省人民体育场内 邮 编:410000 邮箱地址:524976717@qq.com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附件:1.2015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日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