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武术协会、武术之乡、省武协单位会员: 为总结经验,继往开来,表彰过去一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陕西省武术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办法》,经11月22日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事迹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1、现有本地会员、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人数。 2、举办或承办武术赛事活动的名称、规模、成绩情况。 3、组队参加全国或国际武术赛事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4、参加武术段位制段前级、初段位以及中段位考试通段人数。 5、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6、是否办理省武协单位会员续费注册手续。 7、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关于《清理整治我省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安全管理指南》,以及关于限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武术赛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排查、统计、整改情况汇报。 二、先进个人(候选人)入选条件: 1、本年度在行政、业务管理或各级各类武术赛事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2、借助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报道本地区武术赛事活动。 3、先进单位必须是陕西省武术协会单位会员,且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4、先进个人(候选人)必须是陕西省武术协会个人会员,且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三、评比时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四、评选要求: 1、总结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同时含报2022年武术赛事活动工作计划。 2、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区域性单位会员可推荐2名(含单位负责人1人),其他单位会员仅限1名。(请务必注明候选人联系电话) 3、工作总结和事迹材料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省武协专用邮箱:sxwsxh2018@163.com。 4、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5、各单位提交的“先进个人(候选人)”,经省武术协会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将在陕西省武术协会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大会予以表彰。 陕西省武术协会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