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9日至8月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举行。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曦古太极研究院 厦门市太极文化促进会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局 河南山河会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 内蒙古润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温县太极拳研究院 四、协办单位 郑州王西安拳法研究会 西安同一太极拳交流培训中心 惠州市太极拳研究会 五、参加单位 全国各地太极拳组织、培训机构,各武术院校。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桃花太极拳(器械)、忽雷架、腾挪架、忽灵架。 3.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二人(或多人)徒手、器械、混编对练。 (三)集体项目 各式太极拳(含传统、竞赛)以及器械。 七、参加办法 (一)每参赛单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包含集体项目),多报的项目,另行收费。(每项100元) (三)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6人,性别、年龄组别不限,不足6人,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0.1分。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规定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太极单剑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其他器械不得少于1分钟。 3.集体项目3-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少年组:10岁至17岁(2005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 青年组:18岁至50岁(1973年8月1日-2005年7月31日); 老年组:50岁以上(1973年7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各组别单项(实际参赛人数20名以上运动员)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100元。 (二)集体项目: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牌匾。 (三)设“武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23年7月2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以电子版报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zgtjqcysh@163.com 2.报送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以电子版报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zgtjqcysh@163.com (二)报到 1.裁判员于7月29日11:30前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指定酒店报到。 2.请各参赛队于7月29日14:00—18:00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指定酒店报到。 3.请各队于7月20日之前务必将报名表邮寄至组委会,所有与会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食宿。 十一、经费 (一)每人需交会务费200元(含比赛三项参赛费),多报项目,每项加收100元。 (二)各队交通费、食宿、考察费用自理。若需大会统一安排,活动期间六天食宿、考察、交通费用共计2000元,由内蒙古润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权代理收支安排。 (三)会务费提前交到组委会指定单位的账户,其他费用可在报到时一并交清。所有费用均可通过微信或汇款交清。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吉祥15670991859 严利萍13353917366 朱小燕15893053699 电子邮箱:zgtjqcysh@163.com 十四、会务费汇款地址: 开 户 行: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温泉信用社 账 号:28702001800000360 户 名:温县太极拳研究院 十五、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7月29日晚19:3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7月30日10: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7月30日10: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报名表可复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