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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有何区别?
2009-3-31 16:36
|
发布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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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9382
|
评论:
277
|
原作者: webmaster
|
来自:
本站原创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经常性、连续性服务的实体性社会组织。实体性是其有别于社会团体的一个基本特征。社会团体是指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的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和社会团体相比,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组织,其活动特点是连续的、经常的,其结构具有实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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